女子拿捏房东数年拖欠15万房租,有抑郁症可以欠款吗?

发布时间:2024-07-13 10:49    作者:admin    点击:133

 尹女士,一名在上海租房经商的女子,累积拖欠房东吴女士租金共计15万元人民币,仅支付过5万元后便以患有抑郁症为由拖延还款。

 
吴女士出于同情,曾请求法院解除对尹女士的“限高”措施,给予其两年宽限期。
 
然而,尹女士并未利用这段时间偿还债务,反而被发现出国旅游并享受生活。
 
面对法院执行,尹女士依旧试图以疾病为借口逃避责任,声称自己是网络博主,有重要活动需要参加。
 
黄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告知尹女士将被司法拘留。
 
面临拘留,尹女士态度转变,当场支付2万元,并与吴女士达成后续还款协议。
 
此次行动是黄浦区人民法院2024年第三次“利刃行动”的一部分,旨在追缴未履行判决的债务。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这尹女士简直是把法律当儿戏,利用疾病博取同情,还大摇大摆地过着逍遥日子,真是太让人气愤了!希望这次的教训能让她记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别想再耍花招!
 
也有网友认为,看她之前那副无所谓的样子,还以为能一直糊弄过去呢。现在好了,戴上了手铐才知道后悔。这种人就应该好好教训,让她知道法律不是摆设!
 
那么,尹女士以抑郁症为由拖延还款,这是否构成有效的法律抗辩呢?
 
抑郁症或任何其他精神健康状况并不自动成为免除民事债务责任的理由。
 
我国法律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除非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如债务人丧失行为能力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等。
 
尹女士的情况中,即使她确实患有抑郁症,但这并不影响她作为债务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弱势群体,但同时也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以此为由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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