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浙江义乌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妇联、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数据管理中心等部门下发《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将于7月1日起实施。该制度在国内尚属首创。
“很多时候,婚姻当事人只能在婚后才知晓对方是否存在家暴行为。通过建立查询制度,可以让婚恋对象在婚前就了解对方是否存在家暴的记录,考虑是否进入一段婚姻,达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目的。”义乌市妇联副主席周丹瑛告诉澎湃新闻。
根据《意见》,家庭暴力注册簿的登记范围为:2017年以来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处刑罚的人员、被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护令限制的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并实时更新。
“家暴行为指的是对任何家庭成员进行施暴。在《意见》制定过程中,我们充分考虑到公民隐私的保护,对查询条件进行了规定,查询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对象身份证信息、申请书、真实性和保密性责任书等,向婚姻登记处申请,经审核后方可查询。”周丹瑛说。
据介绍,《意见》规定查询人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严格遵守保密条款,查询结果只作为对其结婚对象是否曾有家暴行为真伪情况的参考,不得用于非法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注册簿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利用注册簿信息牟取非法利益,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注册簿信息;注册簿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法院、公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查询人需提供婚恋情况真实性声明书,确保不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目的的情形,查询注册簿一年不超过2次,查询人数一年内不超过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