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5日民政部举办的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了目前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倪春霞提到,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有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标准参照孤儿,目前平均每人每月114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就是通俗讲的“事实孤儿”,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规范之后的要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
目前的25.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分析:
从父母情况上看,其中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符合失联、重残、失踪等情形的儿童11.42万人,占比45.1%;父母双方均重残的儿童6.93万人,占比27.4%;服刑人员子女2.09万人,占比8.3%。还有很多其他组合情形,如父母一方重残、一方失联的儿童0.77万人。
从区域分布看,广东有2.8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最多;其次为湖南2.3万人、安徽1.9万人、河南1.7万人、贵州1.6万人、云南1.5万人,上述6省数量占全国总数的46.6%。
从受教育程度看,学龄前儿童2.89万人,占比11.5%;小学在读10.94万人,占比43.2%;初中在读6.14万人,占比25.3%;高中、大中专及以上在读3.29万人,占比13.0%,其他情形1.75万人,占比为7.0%。
另外,从健康状况看,95.7%的儿童身体健康。从户籍状况看,85.3%的儿童为农业户口。
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指导各地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尽快把符合条件的儿童保障起来。提升保障精准度,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服务。鼓励各地出台助学助医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引入专业力量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心理咨询、情感抚慰等服务。加强监护干预。对父母因精神残疾等原因危及儿童安全的,民政部门及时介入,对确实无人照料的儿童,民政部门要兜底监护。
目前,全国已有135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生活。